本次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临时性下浮的对象是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依法参保缴费、成长性较好的部分工业企业。下浮的幅度相当于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个月的额度。企业职工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集中减征月份,企业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本次减征预计可为我县490余家工业企业减轻社保费负担约1580万元,将有力扶持我县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人力社保局 严惠)